吴亮律师
解析:
对于身处负债婚姻关系中的夫妇来说,若决定走向离婚之路,则务必对所背负的债务进行全面考察,这其中应包括债务的种类特性、形成原因,以及各当事人的偿付能力等等多方面要素。首要任务便是辩明这些债务究竟是夫妇俩共有的责任,还是由某一方单独承担的责任。一般而言,那些用于维持家庭日常运转所需的债务往往被视为夫妻共有的债务,因此,当他们面临离婚选择时,理应对此共同负担。
然而,如果有证据表明,某一方以其个人身份承担了超过家庭日常开销所需的债务,理论上它归属于该方专属的责任,但倘若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这种债务实际上用于了夫妇共同的生活消费,或与彼此共同的生计有关的投资,抑或是基于夫妇双方共同的意愿所做的决策,那么这个例外就成立。
至于在离婚之时,关于债务的分摊比例问题,透过多方协调商议取得共识将是最好的解决途径;若是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司法机关将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做出最终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当俩口子闹离婚时候,这下欠钱就成了个大问题。这时候要想办好这事,得把钱咋欠的,还有每个人能还多少都好好合计一番才行。咱们先来搞清楚这钱到底是俩人一起欠的,还是只有其中一个人的责任。说到这个,要是这笔债是为了家里的吃喝拉撒这些日常开销欠下来的,那基本上就是俩人都得背锅,离婚的时候也得一起还。但是,如果这钱是其中一个人用自己的名头借的,而且花的地方已经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笔债就应该算作他个人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其实是用在了两个人的共同生活、共同做生意或者是经过两个人商量同意后借的。到了离婚的时候,你们可以试着坐下来商量一下怎么分摊这笔债务。要是商量不出来结果,那就只能让法官来裁决了,他们会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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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得搞清楚这个债是不是你们俩一起欠的,还是说只是其中一个人的问题。比如说,要是这笔钱是为了维持家里的正常生活花掉的,那基本上就算是你们俩的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你们俩都得一起来还。但是,如果这笔钱是其中一个人自己借来的,而且数额已经超过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笔钱就应该算是他个人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其实是用在了你们俩的共同生活、共同做生意或者是经过你们俩同意的事情上面。离婚的时候,你们可以先商量着看怎么分摊这笔债务。如果商量不出来个结果,那最后就只能由法院来裁决了,他们会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