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亮律师
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如若夫妻中有一方以其个人名义负荷之债务,此等之债务若是出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则应被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债务。
然而,若该债务数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畴,债权人能够提供明确证据证实此种债务用于夫妻二人之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表达的情况下,亦可将此类债务视为夫妻共同承担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想象一下假设你正在和另一半厮守中,突然有一天你老公或老婆背着你自己就嘀咕了一个债儿(举个栗子,比如买车买房),这个债儿,如果是为了家里过日子的琐碎事儿(比如说吃喝拉撒睡啊之类的)欠下来的那就是你们俩的事儿。但是,如果这笔债儿花得有点儿超过了家里过日子的需求,那债权人就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这笔钱是用来给你们俩一起过日子、挣钱养家或者至少是你和你妻子都同意的,这样的话,这个债儿就还是算作你们两口子的负担。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你看在两个人结婚之后,如果其中一个人用自己的名字欠了钱,而且这笔债,就是为了满足我们平时的家庭开销,那就默认算是两个人一起欠下的债。但是如果这个人欠的债比我们平时过日子花的还多的话,债权人得能证明这笔债是用在我们家,一起做饭、吃饭、花钱那些方面,或者是出于我们两个都同意的原因才借来的,这样才能算成是我们两个人一起来还的债。